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