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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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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就业促进条例

第十二条

有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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