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代表大会根据下列情况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一)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吉林省地方性法规原则规定,根据自治州实际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

(二)除国家专属立法权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吉林省地方性法规没有规定,而根据自治州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情况需要制定的;

(三)根据自治州民族特点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吉林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变通规定的;

(四)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制定的。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