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法规经授权,其解释权属于常务委员会。法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规依据的。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