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县的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理案件,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朝鲜语言文字办理案件。对于不通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者朝鲜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法律文书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根据实际需要使用朝鲜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