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第十二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26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