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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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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有效

依法取得地理标志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并在产品、场所、广告宣传中规范使用地理标志。

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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