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梅花鹿产业发展重点县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和利用东丰梅花鹿地理标志,培育发展具有地域优势和特色的东丰梅花鹿品牌,提高梅花鹿产业知名度和综合竞争能力。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