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条有效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和绿色建筑标准,对绿色建筑建设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