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网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网建设规划第七条有效水网建设规划应当立足本区域水资源格局,与上级水网建设规划相衔接,明确水网建设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