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水网建设,加强水网工程管理和保护,保障水网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网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