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