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价格认定提出机关提出协助申请;

(二)价格认定机构受理;

(三)价格认定机构对涉案财物调查、勘验、测算、论证;

(四)价格认定机构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