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第二章 价格认定机构与人员第十一条有效价格认定机构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