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电力设施包括已建和在建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和电力交易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的保护范围依照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执行。

电力交易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电力交易场所和计量、报价、信息发布等与电力交易有关的设施。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