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1995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2年7月27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的《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