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交通安全社会信用管理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一)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二)有偿代替他人记分、接受他人代替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或者以谋利为目的组织、介绍他人实施代替记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四)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