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投入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有效探矿权人应当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勘查投入、工作方法及工作量开展勘查工作。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