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未建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由燃气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