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服务与使用第十七条有效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居民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市、县人民政府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燃气用户、燃气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调整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时,应当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意见。调整后的价格,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燃气经营者应当提供多种便捷的收费方式,供用户自行选择,并提供规范的票据。地方法规 · 驻马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