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钧瓷文化保护和发展条例第十八条有效许昌市、禹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钧瓷生产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改进传统工艺、调整优化钧瓷产品结构,开发推广绿色环保钧瓷产品,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构建清洁高效、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鼓励和支持钧瓷生产者、经营者使用清洁能源和绿色环保、简洁美观的产品包装。地方法规 ·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