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因住房租赁发生纠纷的,由租赁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