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三节 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十一条有效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在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上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应当真实,并向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经营者提供证明房源真实的材料。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