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第三章 经营与服务/第一节 住房租赁经营第十九条有效住房租赁企业发布房源信息、推荐房源,应当真实,并注明住房租赁企业开业报送信息及其经办从业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已成交的房源信息,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撤销。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