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建设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