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经费,按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乌兰察布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