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