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十七条已修改城市道路两侧树木和花草枯死、残缺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适时更新、补植。地方法规 · 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