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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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