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电梯、消防等具有专业技术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应当由具备从业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和相应资格从业人员实施。

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