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四十四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