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第四十三条有效离婚后,经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财产归女方或者子女所有的,在办理不动产或者动产变更登记时,男方有协助的义务。男方不履行协助登记义务的,女方可以凭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