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救助和发展福利事业,保证符合条件的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妇女和单亲贫困母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逐步完善妇女生育保障制度,对贫困妇女实行生育救助。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