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三条有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对用人单位执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