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五条有效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