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十六条有效编制城乡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等基础资料。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城乡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