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