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有价值的文博资源的义务,对损毁、破坏、侵占等博物馆展陈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