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博物馆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条有效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孵化培育博物馆,将具备部分博物馆功能、尚未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机构,纳入行业指导范畴。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