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博物馆事业发展,发挥博物馆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务院《博物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