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村寨规划管理,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乡村振兴,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