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第七章 生态文化保护弘扬第五十二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措施,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制止餐饮浪费,提升垃圾分类管理水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