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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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有效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坚持谁开发利用水土资源谁负责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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