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慈善类金融产品创新,为慈善财产提供保值增值服务,优化服务方式和流程,为慈善捐赠提供便捷服务。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