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四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坏儿童服务设施、标识标牌、安全防护设施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