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条例/第三章 空间友好第十九条有效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站点、旅游景区景点等应当推进便利服务设施配置,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设置母婴室、婴儿护理台、第三卫生间以及方便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等卫生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