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五条有效对危险货物运输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运输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设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限行路段、区域、时间,并通过新闻媒体、地图导航、设置标志牌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