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等建立养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与犬只管理相关的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