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资源共建共享。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合理布局和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融合发展,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