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条例/第四章 收入分配第三十七条有效鼓励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发展现代种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乡村产业,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机制,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